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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關于開展建筑砂漿檢驗能力驗證的通知
各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各有關實驗室:
為加強對通過資質認定實驗室的監(jiān)督管理,提高檢測技術水平,保證檢測數據準確可靠,按照2013年實驗室能力驗證計劃的安排,山東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以下簡稱“省質監(jiān)局”)確定于近期組織開展建筑砂漿檢驗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單位和項目
本次能力驗證試驗的技術實施單位是山東省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以下簡稱“省建工中心”),由其負責樣品的制備、發(fā)放和檢測結果的匯總、統(tǒng)計等工作;本次能力驗證項目是建筑砂漿的稠度、表觀密度、保水性、凝結時間、立方體抗壓強度(28d)。
二、參加單位
凡具備建筑砂漿的稠度、表觀密度、保水性、凝結時間、立方體抗壓強度(28d)項目檢驗能力之一者,且已通過實驗室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必須參加本次能力驗證,其他實驗室可自愿參加。
三、時間安排
參加能力驗證的實驗室請于2013年4月19日前將《2013年建筑砂漿檢驗能力驗證報名表》(附件4)傳真至省建工中心,同時郵寄原件。各實驗室務必于2013年4月23日至4月24日到山東省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地址:濟南市無影山路29號)領取樣品,樣品領取后,請立即檢查樣品狀態(tài),并填寫《2013年建筑砂漿檢驗能力驗證收到樣品確認單》(附件5),如有破損或其他不良情況,請當場聯(lián)系解決。各單位須及時將樣品帶回實驗室,應注意保護樣品在運輸中不受損壞,并按照作業(yè)指導書(附件2)的要求對樣品進行溫度調節(jié)。各實驗室須統(tǒng)一于2013年4月29日至30日進行試驗,5月27日前將結果報告單傳真到省建工中心,并將結果報告單原件及相應原始記錄復印件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報送省建工中心,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并注明“砂漿能力驗證”字樣。
省建工中心須于6月10日前完成檢測結果的統(tǒng)計和匯總分析,編寫能力驗證結果報告及總結,報省質監(jiān)局認證處。
四、工作要求
為保證檢驗要求統(tǒng)一和檢測結果的可比性,各參加實驗室須嚴格按照《2013年建筑砂漿檢驗能力驗證須知》(附件1)和《2013年建筑砂漿檢驗能力驗證作業(yè)指導書》(附件2)的要求進行檢測,并認真填寫《2013年建筑砂漿檢驗能力驗證結果報告單》(附件3)。檢測結果報告單的信息必須齊全,按時上報。對報送結果不符合要求和過期不報的單位,其能力驗證的結果均視為不合格。
五、其他事項
參加本次建筑砂漿檢驗能力驗證的實驗室需繳納必要的樣品制備費用。
聯(lián)系人:沈文忠
電話:0531-85595305
傳真:0531-85595305
地址:山東省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
濟南市無影山路29號(山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內試驗樓101室)
郵編:250031
附件1:2013年建筑砂漿檢驗能力驗證須知
附件2:2013年建筑砂漿檢驗能力驗證作業(yè)指導書
附件3:2013年建筑砂漿檢驗能力驗證結果報告單
附件4:2013年建筑砂漿檢驗能力驗證報名表
附件5:2013年建筑砂漿檢驗能力驗證收到樣品確認單
山東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2013年4月10日